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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院系党总支书记例会制度

作者:时间:2012-07-04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院系党总支建设,增进院系党总支之间的学习与交流,提升院系党政管理工作水平,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院系党总支书记例会制度。

一、例会组织

1.校党委书记主持院系党总支书记例会,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党委书记指定同志代为主持。

2.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参加例会。根据例会主题及内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召集院系党总支书记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4.例会以主题发言、交流讨论、专题学习等形式进行。

二、例会时间

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原则上双周周四下午进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例会内容

1.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或校党委党建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总结、交流、推广基层党组织建设、师生思想动态、领导班子创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院系党总支工作中的问题。

3.对党委将要做出的重大决定、改革措施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的意见与建议;对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并为党委正确决策提供预案或建设性意见。

4.对党的宣传工作、组织工作、统战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团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例会要求

1.各院系党总支书记需根据例会主题进行积极思考,做好相应准备,按时参会。例会中要积极参加讨论,做好记录,并根据要求向党总支成员或全体党员传达会议精神。

2.鼓励各位党总支书记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拔高,并形成文字材料以供学习交流。

3.院系党总支书记参加例会的情况将作为年度二级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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