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下午,机关第一党总支部第一党支部在甲所三栋二楼会议室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及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校党委书记梁远钢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活动。
首先,全体党员集体诵读了党章、重温了入党誓词、缴纳了党费,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第六章《千秋伟业强基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68-313页)、《中国共产党》(第六章《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和曲折发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并按照纪委工作安排,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贪欲不遏自毁人生》。
党支部书记刘锦秋同志讲授了廉政党课,带领大家学习了2018年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了新条例的八大亮点。
全体党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了研讨交流。大家表示,今年是辛亥革命110周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共产党坚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带领中国人民百年奋斗,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们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承和弘扬辛亥革命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支部书记刘锦秋同志强调,全体党员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传承光荣传统与做到本职工作结合起来,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

(图为 活动现场)
(学校办公室 供稿)